天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7月30日发布公告富豪配资,披露公司因行使股东知情权、核算业绩补偿金额等事宜,向青海省德令哈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目前该案件已立案受理,但尚未开庭审理,天域生物在此次诉讼中处于原告地位。
投资及业绩承诺补偿情况回顾
2022年3月28日,天域生物与青海聚之源新材料有限公司及刘炳生签订《股权战略投资协议》,天域生物以2.1亿元增资聚之源,获得其35%的股权。聚之源及刘炳生承诺富豪配资,2022-2024年度标的公司经审计累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达9亿元,净利润考核按三年总数计算。同时约定了业绩补偿安排:若2022年聚之源净利润亏损,上市公司可选择刘炳生按交易价格溢价20%回购股份,或对盈利不足部分进行一次性现金补偿;若三年净利润总数未达承诺,刘炳生需在审计报告出具后一个月内对盈利不足部分进行一次性现金补偿。
2022年业绩补偿款追偿进展
因聚之源2022年度净利润亏损且刘炳生未履行补偿义务,天域生物于2023年8月向上海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并获受理。2025年6月富豪配资,仲裁委员会支持公司请求,裁定刘炳生向公司支付业绩承诺一次性现金补偿款4329.53万元和仲裁费31.43万元。2025年7月,公司向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截至公告披露日,该执行申请尚在法院审查阶段,能否受理执行存在不确定性,且裁定金额执行情况也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三年期业绩补偿款权益主张与本次诉讼
三年业绩承诺期限届满,聚之源未能完成目标,虽公司收到其未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但聚之源及刘炳生未配合提供审计报告。经多次沟通催告无果,公司于2025年6月书面要求其提供2022-2024年度完整财务资料,仍未获配合。为准确核算业绩承诺应补偿现金额,公司于2025年7月向青海省德令哈市人民法院提起股东知情权诉讼。
本次诉讼请求包括:要求被告提供2022-2024年财务会计报告供查阅及复制;提供2022年1月1日至起诉之日的会计账簿、会计凭证供查阅;查阅/复制相关文件时可委托中介机构辅助进行;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
由于本案尚未开庭审理,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表示将密切关注诉讼进展,及时披露相关情况,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同时提醒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截至公告日,除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相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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